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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第一个医院治疗,由于医务人员用药不负责任,导致患者病情越来越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为了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转到第二个更加权威的医院去治疗,两天后患者就死亡了。本家属要追究第一个医院的责任,当时不知道需要做尸检,更不知道做尸检是有时间期限的,所以没有尸检报告。请问这没有尸检报告的责任是本家属的还是第一个医院的或是第二个医院的?

其他 2017-05-06 2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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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在第一个医院治疗,由于医务人员用药不负责任,导致患者病情越来越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为了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转到第二个更加权威的医院去治疗,两天后患者就死亡了。本家属要追究第一个医院的责任,当时不知道需要做尸检,更不知道做尸检是有时间期限的,所以没有尸检报告。请问这没有尸检报告的责任是本家属的还是第一个医院的或是第二个医院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如今存在过错,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可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可以申请,委托律师
  • 您好,医疗事故是要先进行认定的,是否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是要看具体情况的,有什么问题您可以直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要家属进行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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