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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位截瘫的患者,伤残为一级,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需要俩人轮流照顾,可工伤条例中护理费只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根本不够用(本人工资只有1400元),这么一点护理费一个人都请不到,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3-13 1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就是法律!当然有时候它可能不近人情,且立法有相对滞后的情况!
  • 根据护理的级别来定护理费的,(1)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者按60%计发护理费;(2)完全护理依赖者按50%计发护理费;(3)大部分护理依赖者按40%计发护理费;(4)部分护理依赖者按30%计发护理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
  • 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或者人大外无法改变。
  • 你是工伤还是其他人身损害?如果不是工伤,则护理费应由侵权人赔偿,赔偿标准为30元一天或者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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