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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工商局注销了我还可以打工商局电话投诉吗

其他 2019-09-10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投诉什么??
  •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注销程序: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 公司依法注销,劳动者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资料注销登记。
    所需递交的材料: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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