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现在还没有明确事故原因,厂房烧毁,厂房里的机器全部烧毁,工厂旁的两个樱桃大棚烧毁,法律上对企业法人有什么处罚,是否涉及到刑事责任

其他 2018-06-28 16: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失火罪。。。。。。。。。。。。。。。。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失火罪 。。。。
  •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法人人格合法存在,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对合法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而是对滥用法人人格行为的否认。
    ②股东有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用的前提。
    ③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
    ④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⑤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适用。否则就违背了法人人格制度。
  • 1.出资违约责任。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投资,是合伙法人的义务。如果合伙法人未按合伙协议的约定依期如数按约定的方式缴付出资,即构成出资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补偿实际经济损失的,由赔偿金补足。如合伙协议既未订明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又未订明赔偿金计算方法的,过错方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2.擅自退伙的民事责任。合伙法人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而中途退出的,退出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但合伙他方也有过错的,应按各方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退出方对退出前合伙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无效民事行为的责任。法人合伙协议中订立保底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保底条款是合伙一方虽向合伙企业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合伙的盈利,但不承担合伙的亏损责任。在合伙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合伙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如数退出,用于补偿合伙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作为合伙的盈余,由合伙各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明为合伙,实为借贷的合伙协议无效。合伙一方向合伙企业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合伙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合伙,实为借贷。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以收缴,对另一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合伙协议被确认无效后,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履行期间的收益,应先用于清偿合伙的债务及补偿无过错方因协议无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 如果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失火罪
    【追问】在网上查失火罪都是针对个人的,那对于企业法人而言有什么处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