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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理不退还多收的定金

其他 2018-07-19 00:3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涉嫌不当得利,可以起诉,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也可一并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涉嫌不当得利,可以起诉,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也可一并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
  • 买卖合同中定金不退还怎么办?
    一般来说,因订金不退产生纠纷而向法院起诉的,应在起诉时提交诉状、交付订金的证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到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在法律上,订金不同于定金,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最终双方未能签订合同,支付订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的。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您好,不退还的部分可以抵做购房款
  • 对方无理不退还多收的定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依照合约履行
  • 依照合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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