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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医院两次查血初诊为爱滋病,并收取什么“特殊费用”,最后到防疫站做确诊后没有任何异常。 使本人在心理上受到了严重伤害,物质上也受到了损失, 请问本人要告这家医院,该怎么做???

其他 2009-03-12 16: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通常,当地政府会指定具有相应检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艾滋病的初步筛查工作,而最后的复查确诊一般由疾控中心(原防疫站)进行。因此,除非医院没按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侵犯其隐私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 首先,艾滋病检测有严格的规定,通常各地政府会指定一些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艾滋病的初筛工作,而复检确诊工作一般指定当地的疾控中心进行。因此,即使医院初诊你为艾滋病,最后到防疫站确诊后没有任何异常。只要医院没有侵犯你的隐私权,即没有把你的病情向社会公布,其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索赔。
  • 可以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医院。
  •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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