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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三线转移的国有企业员工,我们公司宣布破产,前几年公司为了上市,将我们剥离,成立了新的全资子公司,但是子公司的财务.人事权还是由总公司管理。我们的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定的,新公司成立后没有重新签定合同,而且我们公司和总公司是在不同的省份,我们公司已经工作了20年,现在要破产清算,我们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工,是否是先与子公司清算补偿后,再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重新补偿。

破产清算 2018-05-22 07: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是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
  •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司清算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是否在破产情况下进行,公司清算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根据清算是依公司自行确定的程序还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可以将清算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法定清算依据是否受到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的干预又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由于在我国破产清算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其程序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帐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九)处理公司财产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 我是一名三线转移的国有企业员工,我们公司宣布破产,前几年公司为了上市,将我们剥离,成立了新的全资子公司,但是子公司的财务.人事权还是由总公司管理。我们的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定的,新公司成立后没有重新签定合同,而且我们公司和总公司是在不同的省份,我们公司已经工作了20年,现在要破产清算,我们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工,是否是先与子公司清算补偿后,再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重新补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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