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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咸阳文林路阳光幸福城廉租住房户,因今年我小孩满6岁,到上小学一年级了,不知在那里能上,小孩户口跟我,我农民户籍在农村,孩子她妈户籍在咸阳,不知怎么上,想咨询下,谢谢

其他 2019-08-20 04: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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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当地教育局,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户口随他妈,上学
  • 农村的房屋分为两类:一种是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商品房一样买卖过户;另一种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国家规定后才可以买卖过户。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咨询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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