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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影楼上班,上班出外景正常规范操作给顾客拆头发时,顾客突然转脸,导致眼角膜划伤,顾客医药费花了300多元,情况不严重。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赔偿了顾客5千元,但公司要求我支付一半,就是2500,并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扣押了我当月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我上班3个月了,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1-06-19 19: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对客人造成的损失的,应该由企业对客人进行赔偿;公司对外赔偿后,根据员工的过错、重大过失情况,可以要求员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但是企业单方面强行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企业;不行的话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企业给予赔偿和补偿。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一定要合法,不然打官司是打不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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