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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老公被检察院带走都二十多天了,开始是协助调查,之后是刑拘,现在已经批捕了一个星期,律师和家人嗯不能见,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4-04 09: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与他会见,了解案情
  • 最好请律师辩护的
  •   没有立案之前不可以请警察协助调查。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您好!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您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您可以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你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谢谢阅读!
  • 一般来说,既然检察院已经做出不批捕决定,公安就不会再次提捕。只要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一般不会再逮捕的。但逮捕阶段证据不足不代表不构成犯罪,公安可以继续侦查调取证据,或者批捕部门认为证据不足,但审查起诉部门认为证据充分,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到底会不会提起公诉谁也说不准。
  • 除非案情特殊,一般律师都是能会见的。可以考虑委托当地律师会见。
  • 律师是可以见到的,当然如果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贪污受贿为理由律师见他还是要经过检察机关同意的,不过侦查终结后律师是一定能见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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