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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于今年3月29日开始在中铁十八局建筑安装公司上班,期间签过合同但是不在我手中,4月26日上班期间发生生产事故,导致右足多发骨折,单位将我送院治疗,现已出院,人在工地宿舍。单位领导口头承诺我只需在工人宿舍静养并且会按照正常上班给我发工资并且会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右足多发骨折,有两块钢板和三根钢针),直至恢复劳动能力为止,再无其他补偿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其他 2017-05-12 1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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