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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子在学校课外活动打闹,一方受伤,是不是另一方该负全部责任,支付全部医药费,学校有没有责任,医疗费该怎么陪赏

离婚 2019-05-01 01:3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孩子多大年龄,10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收到伤害学校全部承担责任,10周岁以上的学校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咨询。
  • 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在监管看护方面存在过错的,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你好,学校需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 可以起诉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您好!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孩子受伤,后续的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应该由学校承担一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两个家长都有责任。学校没有组织活动,学校没责任。
  • 你好,学校和对方都有过错,需承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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