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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末顶让一间商铺,顶让前询问原承租人房子是否合法,他说没有问题并出示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营业执照,说该房子属于商业委员会(政府),随后带我去见了商委的办事员,但没有说明是转让,只是说合伙,随后我们之间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支付了12.5万转让费,在付清所有费用后他才将原合同交给我,此时,我才知道原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不能转让转租,但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经营生意,希望早点回本,然而,在我新装修店铺后营业不到一个月,该店铺就面临拆迁,执法队说该商铺属于违建。对于这种情况,我可否起诉原承租人(二房东)追回转让费以及索赔接手后对店铺的装修费及新设备和物料投入?

征地补偿 2017-05-12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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