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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审理前,证据交换时,发现被告提供的证据:一份与被告在第一次审理时认定的证据不是同一份证据;另一份是被告第一次审理时主张却不能提供的证据,后来偷的得到的。这样,算新证据吗?可以不质证吗?

离婚 2009-03-13 07: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说的上述情况你必须得质证的,质证出证据的矛盾性和不真实性并且用你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证据不真实或伪证等总之用你的证据驳倒对方的证据。否则你就要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所以必须质证。
  • 不能不质证,不质证就会对你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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