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家属直肠手术,术后发烧二次做造瘘手术,医院承认是医疗事故,肛门一直有浓(变肛瘘,后来才知道)出院后,病历和住院记录没有家属签字,只有主住和医生签字,病历改动了,是不是对患者不利,对以后培付有影响吗,现在又入院了,该不该问院方,该怎样维权。谢谢!

其他 2017-05-20 0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看到全部病历分析。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胜诉经验,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对以后培付没有影响
  • 你好,首先医患双方可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病历不真实对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及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有一定的影响, 但也不是绝对的,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复印病历找专业医疗律师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鸡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