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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舅借款,我舅把款打到我爱人银行卡上,我写的欠条,但我爱人没签字,离婚后该欠条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17-05-1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拒绝承担。
  • 你好,能的呢
  •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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