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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3.20提出离职。交接到四月28日,接下来两天放五一假期。五月二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方面说我只上到28日,所以工资只给我算到28号,加班工资,公司加班时间是从晚上十点以后才算加班时间,也就是说上到十二点算加班两个小时,以此类推。平时只能拿来调休,起调时间是三个小时。即便你只请假半个小时也要扣掉三个小时的时间。即便这样子,我也在半年内累积剩下了四十几个小时的加班时间。离职时算加班费,八个小时五十块。我是满勤的,但是绩效也没有给我。说这是公司的规定。请问这样子合法吗?我该怎么做?我刚出社会一年,好多都不懂,谢谢各位了。

其他 2017-05-16 0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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