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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七坐车一辆,2010年春节从工作地回老家过年,另外两家人(跨省的同一县城的老乡)知道后要求搭我的顺风车,本人没有收任何费用(包括路桥费和汽油费)搭了两家五口人,行至中途其中一位老乡提出帮我驾驶一会(老驾驶员),车子交给他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在高速公路上左前轮爆胎(新轮胎,事后检查是因外力导致爆胎),爆胎后导致车上7人抛出4人,其中一名1岁多的婴儿(婴儿的母亲在车上)造成重伤(颅内出血至今仍在康复治疗中)驾驶人腰椎骨裂,本人和妻子未受伤,现在婴儿的家长要求我和司机赔偿(事故后本人已经拿了3万多),请问本次交通事故我是否要负责任?如何划分赔偿比例? 谢谢!!!

其他 2011-06-20 2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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