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开发公司下设一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由三合伙人组成开展了开发业务,其中一人有这个公司的法人受权委托书,且三人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其中一合伙分管财务,她利用分管财务之便以交税的名义用这开发公司支票支取33万元汇入税务干部私人账户上,再从税务干部私人账户转入她自己的账户内。她这种侵占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刑事辩护 2017-05-18 1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全面的案情情况来具体判断,同时还要结合是否是初犯。另外,证据方面也是非常关键的,不能仅凭您的书面描述就能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涉及隐私问题,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沟通和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 是的;分管财务的合伙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税务干部,是同案犯。 要求立即退款,开除合伙资格;否则,可向纪委、检察院控告税务干部;或报案----职务侵占犯罪。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