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晚上19:32本人于2014年3月入职东莞某五金厂,同年五月份补签劳动合同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合同注明如无异议自动续签一年至2016年1月,之后到2017月5月再无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今年5月突然得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赔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可是有人说已过仲裁时效一年。(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个“但是”,是不就如果我现在辞职了,就不受控之前2016年至2017年1月仲裁时效一年之说,而是从我离职起一年之内提出仲裁内有效赔付11个月双倍工资?

抵押担保 2017-05-18 12: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