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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新区广场回迁安置房是村民土地政府征收土地给开发商开发一半安置村民一半对外出售,如果不属于安置户,可否购买办房产证

其他 2018-07-23 0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房未满五年有些地方的政策是不允许交易出售的,现在房地产政策经常调整,建议你可以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获得更加准确的答复。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  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安置房过户手续如下: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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