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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 我是湘潭岳塘区摇钱村廖家村民组的村民,现高新区因修路征收我组部份土地(田地不含房屋),现对于此次征收我代表村民向各位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一、本次征收是哪个部门?哪号文件?征收面积及补偿款的具体情况? 二、补偿款下发后,以什么方式补偿给村民最为合理?因本村民组情况特殊,下面详细说明一下: 1.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其间有建小学征收过土地,有修电厂铁路征收过土地,(征收的土地全部没有涉及房屋),补偿款都是以征收谁的土地从而补偿给谁。 2.在此其间因多年未进行土地重新分配,于97年进行分配土地(因多年来有已故的、有嫁出的、有娶进的,人员变动较大),分配原则是女子未嫁的有土地分配,男子满20岁未娶的可多半个人头的土地分配,如结婚或即将结婚的以农村办酒席方式为准,以响鞭炮之时为正式嫁出或娶进。 3.近年有部份村民出卖自家土地给外村人建房,土地补偿款也是由土地主人收取。

征地补偿 2011-06-28 12: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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