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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和原配已去世,户主的二房及四个儿子还在世,老大老二(原配所生)老三老四(二房所生),老房子三十几年前早就分配好并住十来年,现几个儿子都在外有房都没住里面,由于户主生前说土地证早就丢失,分配房产也只是口头分配,现有两个问题:第一 如何补办土地证(现在改为房产证),补办后产权是按四分之一开分配给四个儿子,还是按当初口头分配的实际面积分配产权(老大老二分的是主厅面积比较大)。第二 土地证会不会出现人为操作只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的问题(假设土地证被一个儿子拿了,然后在当时户主老人痴呆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常的方式按手印,是否能成功进行过户。

调解 2011-06-22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起诉让法院认定财产所有,在以判决书办理过户
  •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按法定继承处理。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 要过户需要全部继承人都同意,如果之间有协议,可以按协议办理产权并分配份额。建议先起诉让法院认定财产所有,在以判决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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