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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两个女儿,女儿都已结婚。我想在婚,我今年46了。但是女方带了个男孩,要放在我的名下。我有房有车有存款,如果我在婚,那么在我百年之后财产归谁?如果在我结婚之前立下遗嘱,把一切都留给我的女儿,在我百年之后可否作数?还是等到和他结婚后在立遗嘱?万一在我百年之后她的儿子霸占着房子不走,我的女儿拿着我身前立的遗嘱起诉,能否成功?立遗嘱时不告诉我的妻子可以吗?

离婚 2017-05-25 2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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