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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月1号租了一个房子.租期是半年.租的时候,二房东告诉过我房子是转租的.不用我问他和大房东的问题.但是在5月份的时候.大房东来这说二房东的房子到期了.二房东把属于他的东西拿走,并把合同书留给了大房东,包括我们的押金,大房东承诺我们可以继续住下去.但是他在5月份6月份装修了房子.然后7月份(也就是我们一个季度的房租用完的时候) 他要跟我们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租金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500元.我觉得这个房租不合适.这两天提出退房.他依二房东合同上提的一条"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他退房信息,否则押金不退"为由拒退我押金. 这里我有几个疑问 1.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的.2.房租还没到期前,大房东依装修为由提高房租是不是合法的.3.我是不是可以以原来房租继续租这个房子直到合同期满

其他 2011-06-22 2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租合同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人(大房东)的同意就是有效的,但租期不得超过转租赁人(二房东)和房屋所有权人间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的部分不生效;但鉴于转租赁人离开后房屋所有权人以实际行为认可了转租合同的继续效力,所以该房屋转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至租赁期满。 因此,在合同租期未满,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够主张提高房租。
  • 提高房租不合理
  • 您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租合同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人(大房东)的同意就是有效的,但租期不得超过转租赁人(二房东)和房屋所有权人间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的部分不生效;但鉴于转租赁人离开后房屋所有权人以实际行为认可了转租合同的继续效力,所以该房屋转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至租赁期满。因此,在合同租期未满,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够主张提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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