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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工作1年7个月,怎么算赔偿

其他 2020-02-13 19:5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单位为你缴纳了社保吗?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现在是什么态度?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帮你代书一份专业严谨规范的仲裁申请书,将你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合理诉求、因果关系论证清楚,防止因为你不了解仲裁程序和法律而陷于被动,无法挽回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有利于仲裁庭立案,也有利于仲裁员接受你的意见和诉求,也有利于仲裁员作出有利于你的裁决。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单位是有权利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裁员的,但是裁员的条件是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裁员,单位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也有相关的补偿方法,具体情况您可以再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请不要着急,一些细节问题很重要,建议来电详谈,以便保护您的隐私。后期有什么问题的话请及时电话联系我,以便为您排忧解难。
  • 应给予两个月工作的经济补偿.
  • 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经济性裁员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裁员的经济补偿只与劳动者在现单位的已服务期限(实际工龄)直接相关,与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未服务期限无关。如果你进这家公司不满半年,只能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如果你进这家公司满半年不满一年,只能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裁员,否则就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 裁员赔偿标准:
    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即两个月的工资,请问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单位有为您缴纳社保吗?没有交的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先要收集好证据。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将免费为您解答。
  • 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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