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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8年大学本科6月毕业,2008年7到A公司上班,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及保险,合同签订的日期为2008年7月~2009年10月,2008年10月解除劳工合同到B公司上班。档案一直在B单位。现在因工作调动到C单位。C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质,要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审档案时发现没有转正定级表。所以联系A单位,A单位表示可以开此表,但是时间只是写劳动合同期内的时间,即2008年7月~2009年10月,但我的报到证上报到时间却写的是2009年2月,人才市场要求转正定级表时间应以报到证时间为准,即2009年2月之后一年,即2010年,但2010年我已经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便A公司同意出具2010年的转正定级表,也会与档案中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相矛盾,请问该如何处理因为报到证时间与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不一致,带来的影响。同时还有一个小问题,人才市场还要求要工资调资表,这个表我之前的单位表示都没有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其他 2017-05-27 2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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