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结婚20年了今年买的房子,房子是写我的名字,但是我想离婚,买房子是还像我家里人借钱了怎么办,房贷一直是我还,离婚了房子给谁

离婚 2017-06-02 06:3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孩子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去考虑。抚育费为未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离婚需要全面考虑,联系委托律师面谈
  • 房子是在你们婚内购买,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共同偿还。
  • 偿清贷款部分平均分配,房屋归属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 借钱打借条了吗
  • 欠款应由双方共同偿还,房子要考虑哪一方实际需要以及折价补偿情况来确定。另外房屋价值的折算要扣除尚欠的贷款,剩余残值来进行平均分配
  •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共同分割,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也应该共同承担。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一般会给你,你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