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诪问,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二十五年了,一直签的是有期限的合同,现在单位要解骋我,劳动法是不是说从2008年以后签过两次合同,等三次才给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请问以前工作的合适就不算数了吗?求解!!!

其他 2017-06-02 14:3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职员工被辞退的或者 不雇佣的 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劳动仲裁。
  • 您好,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您好,算的,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追问】我已经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年,单位的人事说,从2008年以为后,签过两次合同,第三次签合同才能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这种说法合发吗?难道2008年以前的合同就不算了吗?
    【回答】但是法律对超过十年的有特殊规定
    【追问】请问法律对超过十年的有什么特殊规定?谢谢
    【回答】直接应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您好,支付补偿金
    【追问】请问补偿金怎么样补才对?
  • 要求累计计算工作时间,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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