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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有一女现三岁,怀孕五个多月,老公对我一点也不好,两句话说不对就开始对我家暴,家暴也不是一两次了,两年前把我打伤,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出院后在娘家养了一个多月伤,然后就去深圳打工,我在外两年之内从来没有问过我一声,就在去年10月份,他在微信给我说,让我回来好好和他过,我怕我不回来,他会对我们娘家人做岀什么事,为了我妈不在给我操心,不在让她受到伤害,所以我去年11月份回来了,回来之后我就打算和他好好一起过日子,但一切都不是我想的那么好,他竟然和以前一样,在我刚回来没几天,他又开始对我家暴,我怕丟人所以我忍让,他不管在大街还是有没有人都会对我动手,而且每次都会对我娘家的人破口大骂,我曾经多次想自杀,我又舍不的我妈妈,如果我就这样死了,她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我不想让她伤心,我这几天基本是以泪洗脸,实在不想和他生活了,他从来不关心我和肚子里的孩子,而且还不和我离婚,他说他要慢慢折磨我,我现在还怀着孩子,真不知该怎么办,我也不想告诉娘家人。

离婚 2017-06-02 20:3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就是否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去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果你打算离婚,是可以起诉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孩子几岁了,两周岁以下由母亲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要看谁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要平均分割的。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两份民事起诉状以及支持你诉求的相关证据,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 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破裂,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 是否有家暴的证据呢?
  • 你好,离婚的方式两种协议或诉讼,看你选择哪种,如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写好离婚协议书三份,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需要你写诉状两份,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向法院起诉。
  • 你好,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起诉处理。。
  • 起诉离婚。。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但是是否存在家暴还需要严格界定和判断,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 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 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 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 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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