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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次结婚,第一次结婚的婚生小孩判给我。现在,我的第二次婚姻也亮起红灯即将离婚。第二次婚姻我也有一个小孩。请问:在孩子的抚养费方面如何考虑,我的第一次婚生小孩(14岁)得抚养费用如何考虑?

离婚 2011-06-24 11: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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