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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工作期间刀片划伤。现在厂里不给报销。伤口有点深。缝了一针。也不算工伤,大概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9-03 0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原工资水平不变,有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工伤伤残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 根据你的描述,应当是属于工伤。可以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 你好,先进行工伤认定,在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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