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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检察院询问通知书,内容是:徐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兹因张XⅩ一案,请于X年Ⅹ月Ⅹ日到Ⅹ宾馆接受询问。请问我应该如何应对?

其他 2018-03-22 06: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宾馆非你所在单位、住处或者你提出的地点,你有权拒绝前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最好接受询问!
  • 及时委托律师。
  • 有权拒绝,询问可在现场(需出示工作证件),也可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配合调查。。。。。
  • 不同地区的律师,不同的律师,收费均有不同,价格不贵的,一般是100到500不等,具体价格由你和当地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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