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07年7月下旬认识的,认识以后见面也就十次左右,就这样在08年9月底和他结婚了,婚前没有婚检,婚后第一次我发现他有像阳萎的病症,为了照顾他的面子,我一直没问过他,也没提出让他去医院,我们就不再有夫妻性生活。在婚前觉得他对我还不错,感觉是个会照顾我的人,因为是新婚期间,也没觉得他有什么不好的,之后偶尔因为意见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发生口角,但我很快就忘记了。可一次因为我在收拾家的时候不小心把他的杂志弄脏了,他的火气很旺,嫌我收拾了,告诉我以后不要再动他的东西。因为这一件事我心冷了。我想协议离婚,出于尊重给了他时间,让他说想怎样协议,六天后他回复了我,他让我家把装修、婚宴、烟酒糖、婚纱、婚纱摄影、彩礼、家里装饰品、穿衣镜、窗帘杆按原价给他钱东西一样不要,以及在结婚前我出去旅游他妈妈给过的500元,他姑给的见面钱、我帮他存上的2千元工资还有他家买的家具也想打九折买给我家,他说因为是我提出离婚的,所以这样算是补偿,还说到法庭上也是这样。总之他家因结婚的支出全部由我家支付。请各位律师给拿个主意吧,谢谢!

离婚 2009-03-15 17: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各人的婚前财产归各人,彩礼和婚前赠与不用返还,不能拿走的物品可以折价,家具可以不要,婚礼费用不用支付,离婚谁提起都是一样,并不增加义务.
  • 男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应当平均承担,已经赠与你个人的钱款不可以要回去。如果他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他婚前有病没有向你说明,可以要求在分财产时多分给你一些。
  • 他的要求不合情理不合法,你可以拒绝。你可以起诉离婚。
  • 去婚检.律讲求证据,不可口说无凭,如果你证明.起诉他.按事实和过错方证据(外遇同居赌博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写下事实和理由(婚姻法).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共同财产证据 是一人一半。法律讲求证据,不可口说无凭,如果你证明.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你可以拒绝他的要求,他要求是没有依据的。 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离婚。 如房子在你父母名下,仍然属于你父母的财产。结婚期间的各项支出应该由你们共同承担,收入的财物也应该由你们均等分割。
  • 你没有对他赔偿的义务,协议不成起诉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