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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租赁房屋装修价值:房屋租赁双方自愿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对原租赁房屋装修有使用价值,如果拆除,就造成浪费;承租人愿意保留所有装修,给下一承租户使用,互利双省;请求对原装修评估价值,以便做互相商定使用原装修价值参考。2、怎样依法完成承租人与出租人,和下一位承租人之间,就上述装修价值,达成一致?谢谢!

其他 2018-06-25 05: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需要下一位承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同意或合同有约定,否则评估没有意义 。。。 。
    【追问】下一位承租人,自己说交了房屋租赁定金,由出租方允许,在出租房屋外墙上部女儿墙,原承租人牌匾上,拉生意广告横幅,造成出租房窗户上部扇形玻璃被打碎,风雨灌进出租房屋,有次生灾害危险(例如台风毁屋、室内装修房间、吊棚等被毁、引起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等等)。请问:3月25日承租人已经搬离原租房,交清钥匙给出租方。目前状况,对室内装修可能损害或发生次生灾害,怎样维权? 最好不要等待可能预见的损害出现以后,用损害结果做证据才去维权。我现在该怎么办?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诉讼中可以申请对方房屋装修价值申请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
  • 需要下一位承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同意或合同有约定,否则评估没有意义
    【追问】下一位承租人,自己说交了房屋租赁定金,由出租方允许,在出租房屋外墙上部女儿墙,原承租人牌匾上,拉生意广告横幅,造成出租房窗户上部扇形玻璃被打碎,风雨灌进出租房屋,有次生灾害危险(例如台风毁屋、室内装修房间、吊棚等被毁、引起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等等)。请问:3月25日承租人已经搬离原租房,交清钥匙给出租方。目前状况,对室内装修可能损害或发生次生灾害,怎样维权?
    【回答】根据具体损害情况判断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诉讼涉及装修价值,由双方协商不成,发展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是否要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才能产生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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