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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告通过网店在我店里采购了22斤桂圆肉。收到后以没有QS等理由,说我们是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要求我们赔偿10倍金额。我们这边是桂圆肉是属于初级农产品,适用农产品安全法,拒绝赔偿。但是1审判我们赔偿,这边不服,想要上诉。

消费者维权 2017-06-04 1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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