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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律师您好,我是某高校学生,我想咨询一下可能是有关刑事方面的主观案件,在我的宿舍内的盗窃案,当我同大家一起打扫完宿舍卫生后,除我以外大家都先离场,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但是,返回宿舍后,在我的宿舍里有某人诉说自己的价值为几百块钱的私人财产突然失踪并自称自己为受害人,而后,又因我是最后离场的依据被大家判定我是嫌疑人,受害人的依据是他在之前就将失踪品放在了针头下,还说有证明人在场,虽然宿舍外部设有监控器,但是并没有安装在室内,大家都在纷纷议论此事,在查明证据之前,我有两个怀疑,第一;受害人可能是在证明人之后又有可能是自己的保管意识不好致财产失踪。第二;证明人和受害人没有充当的证明依据,只是因时间的空间顺序来构成充当的事实证明,有可能是一种合同他人一起构建的虚假犯罪依据。看见如此不融合如心的场面,也不知道此事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6-05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追问】可是我就因为我是最后离开现场的一个,并被设为嫌疑人,是不是太直接了
  • 根据你所述情况,无法证明是你所为。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孩子和财产问题,可以就这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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