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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去马来西亚工地做工程师,两个多月,瘦了30几斤,天天加班,气温高,在今年端午节前突然死亡,医院判断突发性脑溢血死亡,从晕倒到死亡才十几个小时,带他过去负责人非常高调,不想承担应有尽有责任,约我们在东莞谈判,说只给我们25万赔偿,仗着我们这边没有太多证据,但是有一点,他给我公公办的旅游签证,带他去那边碧桂园城市花园工地工作,他算包工头!请问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应有赔偿?在马来西亚工地上班的人究竟要赔多少万?

工伤赔偿 2017-06-07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相关证据扎实,可以以工亡标准获得赔偿。
  • 要看具体情况,该工地应该属于腾越公司或者是其下面公司承包业务,如果与国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则构成工亡。如果与国内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看包工头是什么形式招工,如果能够构成非法用工,同样按工亡赔偿。如果不构成非法用工,则应该按当地法律处理。
  • 若能取到正在上班,并且是在十几个小时内死亡的证据,则可以获得全部赔偿。赔偿标准按照中国法律(即工伤标准)计算,建议律师介入,一方面积极协商谈判,一方面收集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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