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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锁骨骨折未愈合好的情况下于2017年1月4日医院医生给做了取钢板手术,术后一个月锁骨再次断裂。由于患者不懂相关的知识也不会看片子,于是将手术前拍的片子拿给任何一家医院的医生看,医生都说骨折未愈合好钢板不应该取。在做手术前该医生未曾告知患者未愈合好,患者在不知情下做了这次手术,结果造成再次断裂,现锁骨已经错位还未愈合。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该医生有没有责任?想打这个官司,能否胜诉?如果准备打这个官司需要收集哪些材料和证据?

其他 2017-06-06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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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所述情况,医疗机构存在过程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具体可以与我沟通。。。。。。。。
  • 封存病志材料,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 你好,根据所述情况,医疗机构存在过程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具体可以与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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