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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三门厂里上班,上班的时候里面起火,我全身烧伤,面积百分之五十五,评为八级,现在都十个月了,在医院三个月,出院后生活费是怎么算,还有怎赔尝,

诉讼 2017-06-07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应属工伤,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由律师为你计算应赔偿金额。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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