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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54岁,右锁骨末端骨折,医疗费共45000,我方垫付10000,对方出院后要求索赔十一万,保险公司可赔六万多,对方索赔合理吗?

其他 2017-06-08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您好,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以免不必要的赔偿。
    【追问】协商之后,对方索赔八万五,保险最多报六万五,相当于前后我自己就得贴三万进去
  • 需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和伤残鉴定等级,建议协商解决,详细电话咨询
  • 你好,索赔数额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伤情恢复情况,能否构成伤残等具体来定。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追问】这个主要牵扯到二次手术费,对方提供不了二次手术费的具体证明,但是他自己索要三万的二次手术费,保险理赔二次手术费是六千,现在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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