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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自2007年到我现在的公司做出纳,当时老板注册了个小公司,后08年注销到了,后挂靠到别的有资质的公司,我从2007年一直做到现在公司也没跟我签订合同和加任何金,就在前几天老板告诉我不用我了,请问我可也跟老板提给予我相应的补偿吗?

其他 2017-06-08 1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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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可要求补缴社保;如被无合法理由辞退,可要求赔偿。
  • 1、要求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 2、每工作1年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要求补交社保
  • 可以劳动仲裁
  •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还可以得到工龄工资作为补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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