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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十级伤残,湖北荆州监利农村户口,六十五岁应有哪些理陪要求

其他 2017-06-13 17:4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1、医药费:(凭发票); 2、后续治疗费: 3、营养费:100元/天 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5、护理费:101.6元/天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7、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 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 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 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可在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你好,根据所在区域,是否工作等等信息计算,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你好,一般是医疗费,护理费等。。
  • 你好,建议,诉讼 。。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赔偿
  • 十级伤残赔偿金=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岁以上递减,75岁以上5年)*10%; 精神赔偿金:一般为5千。 误工费=当地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标准的,提供证明可认可)*误工期(需要鉴定或者医嘱,住院期间可直接计入); 护理费用:计算方法同上,若为医院护工,可以医院收费凭证直接计入医药费用; 医药费用、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按照实际报销。
  •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同时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 具体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
  • 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抚养费等等
  •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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