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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男方不能过夫妻生活,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承认自己有病,和要三万彩礼钱,法院怎么判

离婚 2017-06-19 0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领取结婚证后离婚时一般不用退还彩礼,除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形需要返还彩礼。
  • 要求返还彩礼是需要有法定的理由的,不是想要就能要的。具体的咱们最好是见面说这个事情。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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