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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现在的单位上班有半年时间了,从去年十二月1号开始上班,第一个月说是实习期,不买保险,过了一个月也就是1月份叫我签合同,合同是五年的,一月份的保险也没有买,问他们怎么没买的他们说上报的要下个月才好买。也就是说2月份开始给我买保险的,这样合法吗?而且合同是一份,签好就被他们拿走了。我是做驾驶员的,前两天他们叫我出差说是要在外面呆几天叫我带上换洗的衣服,我说我晚上睡眠质量差突然换个环境睡觉怕睡不着影响第二天的开车行程,当时我拒绝了。他们安排的另外一个驾驶员出差的。后来他们安排开会,说我不能胜任工作面试的时候怎么没说,我说你们面试的时候也没说要在外面住宿啊。最后他们说我要是找到工作高的地方可以辞职,我说等部门主任回来再说。这几天我天天坐在那里,也不安排我出车。上面办公室也在打电话招聘驾驶员,今天面试了一个驾驶员说是要他明天过来上班,不知道上面现在怎么想的?我该怎么做呢?是自己辞职呢还是等他辞退我呢?我能得到补偿吗?

其他 2017-06-14 20: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搜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劳动行为。可以向人社局投诉。
    【追问】如何收集证据呢,合同只有一份,签好了就被他们拿走了,工作资是每月打卡,连加班一起算在里面的,也没有工资条,也没有要求本人签字
    【回答】可以投诉对方,没有签合同。用人单位就会向你举证相关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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