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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年利息超过36%是不归法律保护,那要是签了合同的呢?求各位帮解答

银行 2019-12-11 10: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可以请当地律师具体为你计算,即使签了合同,也可以只支付24%的年利息。
  •   下面时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七)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 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且已经支付的也可以要求返还
  • 即使签了合同,也可以只支付24%的年利息。
  • 也不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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