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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爸爸有病去世,妈妈带着我和弟弟独自生活比较困难,经别人介绍认识现在的继父。但他们没有登记。因为我和弟弟上学需要钱,但是继父总是不愿意给,就这样生活了10 年。我张大了,继父总是把家里的东西为别人,只要能卖的就给人,俩个人一起奋斗的资金和产业,他也不给我妈,我妈妈生气决定离婚,可是我妈跟他生活了那么多年,什么也没有,很不甘心。我弟弟要结婚他也是一分钱也不给。什么都不给让我妈自己弄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我妈妈能得到她自己的财产吗?

诉讼 2009-03-17 1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1994年2月1日起,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你妈妈和继父同居生活之前的财产还是属于你妈妈的,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如有购置财产的,属于一般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 如果没有领证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 目前中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二人没有登记就等于没有结婚,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至于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合伙关系来分割,如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等分。
  • 自1994年2月1日起,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你妈妈和继父同居生活之前的财产还是属于你妈妈的,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如有购置的财产的,属于一般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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