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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这个不分什么户口啦,不知是不是?我的朋友去年9月份被车撞,1只小腿截肢.交警认定责任平开,他平时就在居住地周边工地打工还是1年以上,在出事前15-20天在家,没去上班如何计算赔偿?在此谢各位帮帮忙.

其他 2011-06-25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出事前15-20天在家"这个就不要让对方知道了吧!呵呵。目前仍分农村和城镇赔偿,但你说的情况,组织了证据后能主张按城镇人员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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