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原国有企业改为股权制,2015年7月召开股东大会,由控股人和所有股东签字达成协议。其中控股人同意在股东办完退股手续后除返还股本金之外每人再额外支付20万元人民币。本人为股东之一,2015年8月办理了退股手续拿到了本金,但控股人承诺的额外20万人民币却一直没有兑现,目前已口头拒绝支付。想问下是否可以委托追讨这笔未兑现款。

股权转让 2017-06-19 15:3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