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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现倒闭,公司外债欠100万左右,因注册公司老板就是法人有60%股份,他个人拿用了我的身份证注册了占有40%的股份,其中我没有参加过公司认何管理等,在公司职务只是普通业务员,包括私章等都是他私自凋刻的。现债主把我和老板告上法院,我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如何才能证明我在公司的身份?注册资金为500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因老板就是法人现在因个人犯案被捕无法管理公司。公司也没钱所以没办法经营下去。 公司注册是500万的,我想应该抽资了,如没抽资不可能公司会没钱,所以这种情况我需如何处理?另外老板就是法人在看守所里经律师帮我签了一份证明,证明说100%真实股权都属他法人个人所有,他个人拿用我身份证在工商注册的40%股份都属他个人,对外的债务纠纷等和我无关。这样的证明有效吗?对我有没有用处?

其他 2011-12-02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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